英國明年1月31日起發出BNO居英簽證 外交部或不承認為旅行證件
英國政府明年1月31日起接受港人申請BNO居留簽證,在北京,外交部表明將考慮不承認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作為有效旅行證件。
發言人趙立堅表示,英方違反承諾在先,中方保留採取進一步措施的權利。他強調,中方已多次表明嚴正立場,但英方反覆炒作問題,干預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到頭來只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外交部駐港公署亦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要求英方立即停止政治操弄,指英方遏制中國發展的圖謀只會失敗告終。公署批評,英國政府公然違背「不給予持有BNO護照的香港中國公民在英居留權」的承諾,同時賊喊捉賊,歪曲《中英聯合聲明》。
公署強調,《中英聯合聲明》沒有賦予英國在香港回歸後對香港承擔任何責任,英方所謂「對香港人許下的承諾」完全是一廂情願。 公署又批評英方詆毀港區國安法,顛倒黑白,再次暴露唯恐香港不亂、唯恐中國不亂的險惡用心。
英國政府在官方網頁上公布,明年1月31日起接受港人申請BNO居留簽證,容許BNO護照持有人及近親申請到英國就業或留學,不設限額。合資格人士可申請一次過5年期簽證,費用每人250英鎊,或選擇先申請30個月簽證,費用180英鎊,之後再申請延長30個月。
獲簽證的港人到英國後不能享受社會福利,必須通過健康及刑事審查,並要證明有經濟能力可以在英國生活至少6個月,同時支付英國保健費用。申請人要證明具備BNO身份,但毋須持有有效BNO護照,在英國居留5年後,可申請定居,獲批再居住12個月可申請英國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