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7.1時代廣場內擲鋼柱圖傷警員 女廣告編輯判監2年7個月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前年7.1時代廣場內擲鋼柱圖傷警員 女廣告編輯判監2年7個月

一名女子2020年7月國安法生效之後,在銅鑼灣時代廣場,將排隊用的拉帶鋼柱,從3樓擲到2樓,企圖令警員受傷,早前被裁定企圖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高空擲物及盜竊罪成,早上在區域法院判監2年7個月。

法官陳廣池判刑時指,案發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被告的行為明顯是挑戰政府權威,針對警方的擲物行為,亦是挑戰和打擊執法人員公權力,雖然案中無人受傷,但案件的嚴重性,足以判處阻嚇性刑罰,令人不會效法。

法官又認為被告無悔意,但考慮整體量刑原則,判處其中兩項罪行的刑期同期執行;至於被告由餐廳盜走鋼柱的罪行,雖然餐廳不予追究,但鋼柱已經損毀,法官因此要求被告於3個月內,向餐廳賠償1000元。

辯方在判刑前表明不作求情。 36歲的被告楊迎曦,報稱任職廣告編輯,她被指在前年7月1日犯案,企圖導致前警務處處長鄧竟成的兒子、總督察鄧智兆及另一警長嚴重受傷,並損壞平面指示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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