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稱涉國安法案件可移送內地審訊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一般會在12月底召開例行會議,但具體開會日期,以及議程是否包括特區政府提請人大釋法的討論,就仍需等待人大委員長會議決定。他又指,國安法條文已訂明,在特殊情況下,如果涉及國安的案件不可在香港審理,就應該移送內地法院審理
譚耀宗在一個電視節目表示,今次提請人大釋法不算複雜,相信有足夠時間處理,又指人大常委會屬國家最高權力機構,就特區認為不清楚的議題「臨時臨急」開會討論的可能性不大。
譚耀宗談到,在牽涉國家安全的案件中,不容許海外律師代表被告,是與《港區國安法》的立法精神和邏輯吻合,強調國安法屬大陸法制度下訂立的條例,如果用普通法角度理解,就可能「對不上號」。
譚耀宗又指,國安法條文已訂明,在特殊情況下,如果涉及國安的案件不可在香港審理,就應該移送內地法院審理,但他不會猜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移送內地審理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