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憲法權利釐清爭議 釋法助全面理解國安法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行使憲法權利釐清爭議 釋法助全面理解國安法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上月向中央提請釋法,希望釐清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工作。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起,一連四日在北京舉行會議,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早前指有機會在今次會議討論釋法的問題。筆者支持人大常委會儘早討論有關問題,協助港人全面準確理解香港國安法。

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早前獲法院批准聘用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為其辯護。特首李家超於上月28日宣布向中央政府提交報告,建議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六十五條作出解釋,釐清根據立法原意和目的,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可否以任何形式參與處理危害國安案件的工作。

特首李家超在剛結束的北京述職行程返港後會見傳媒,被問到有關釋法的進展時表示,他正熱切期待中央的決定,亦相信很快會有決定。

香港國安法屬於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而制定的全國性法律,在執行、審理的過程中,出現爭議的地方,並不奇怪。事實上,不少社會人士早前已就相關的案件,表達了他們與法庭判決不一樣的觀點。筆者認為,既然有爭議的地方,最適當的方法,就是由制訂這條法律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就有關爭議解釋其立法原意。

筆者完全支持特首要求釋法的決定,亦希望人大常委會儘早就有關爭議進行解釋,讓港人可以更全面準確理解香港國安法。另外,特首提出釋法提請以來,有意見認為有關問題可通過香港的行政措施或本地法律上去解決。筆者同意,如果透過本地可以解決相關爭議,是可以考慮的做法,問題是目前的爭議是牽涉到立法原意的問題,亦與維護國家安全有關,提請中央,建議人大常委釋法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事實上,人大常委會釋法在內地屬於憲法權力的一部份,香港回歸至今,人大常委會亦曾進行了多次與香港有關的釋法,這完全是符合憲法、基本法的相關規定,亦是符合「一國兩制」的原則,是無可置疑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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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會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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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仲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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