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簡樸房條例 政府下周五刊憲明年3月生效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立法會通過簡樸房條例 政府下周五刊憲明年3月生效

立法會以不記名表決三讀通過《簡樸房條例草案》,規管俗稱「劏房」的分間單位,明年三月生效。日後出租分間單位需符合居住環境的最低標準,包括面積至少要有8平方米、有獨立廁所及洗滌盆,並合乎消防安全等要求,在取得認證後才可出租。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在會上發言時指,留意到社會擔心政府為「劏房」引入最低標準,會令業主加租,將合規成本轉嫁予租客,重申現行分間單位的租務管制,已對「劏房」租金作規管,加上未來數年公營房屋的供應會大幅增加,相信輪候公屋的市民,對「劏房」的需求會逐步減少,預計「劏房」租金難以大幅上調。

何永賢說:「今天我們在立法會的會議廳,為香港的告別劣質劏房踏出具有重大意義的一步。為促使業主、營運者盡早為分間單位取得認證,我們會將寬限期屆滿前的六個月定為倒數期,要求已經登記但未取得認證的分間單位不可以訂立新的住宅租賃,以免分間單位的業主、營運者將改造工程或認證申請,拖至寬限期的最後一刻。」

她又指,理解分間單位的業主和住戶需時適應全新的規管制度,政府會為現存分間單位提供48個月的過渡期,包括設立12個月的登記期,登記後亦會有36個月的寬限期,讓業主有合理時間為單位進行改裝工程和申請「簡樸房」認證。

政府亦會將寬限期屆滿前6個月訂為「倒數期」,要求已經登記,但仍未取得認證的分間單位,不能訂立新的住宅租賃,以免業主拖延至寬限期最後一刻,才改造單位或者申請認證。至於執法行動和安置安排,何永賢指打擊違法「劏房」至關重要,政府會在12個月的登記期後,推進執法行動。





你亦可閱讀以下相關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