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倡加強市建局招標妥功能 設維修監管局或職能重叠
立法會續會辯論改善大廈維修工程管理的議員議案。政府提出加強市建局招標妥功能,要求所有申領政府資助的樓宇大維修參與,由市建局制定顧問公司及承建商預審名單,並決定中標結果。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表示,預審名單會考慮公司背景及有無違規紀錄等,但強調若要名單有效運作,不能只量化投訴及違規數字,更要視乎「質」和考慮違規內容。她又指,入選預審名單非完美無缺,要動態評估,一旦發現有問題會除名,若有人有心挑戰預審名單地位,可以探討給予免受挑戰的地位。
甯漢豪回應會否成立獨立的維修監管局,認為要思考職能,若是協助業主監督維修工程,由市建局決定中標承建商已能發揮相同作用;若期望監管局有執管角色,工作會與屋宇署重叠。
甯漢豪又回應有批評指屋宇署一刀切向樓齡30年以上的樓宇發出驗樓通知書,澄清是按風險為本發出通知書,在現時全港2萬棟30年樓齡的大廈中,只有9000棟獲發出通知,7成要驗樓的大廈,樓齡超過50年。
政府計劃要求法團在議決工程或開支時,涉款越大,業主須親身出席及投票的門檻越高,並就業主立案法團授權票設上限。實政圓桌莊浩鋒關注有業主立案法團的不法分子,利用授權票圍標,建議所有授權票必須在管理公司職員見證下簽署,由政府致電核實授權票真偽,又鼓勵業主參與大廈管理事務。
工聯會鄧家彪形容政府建議的方案溫和,認為要更辣,建議業主立案法院處理大維修決議時,限制授權書制度只當作出席,不能投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