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無小事】:規範得宜 行人專用區未必不可為 文:劉韋瑋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民生無小事】:規範得宜 行人專用區未必不可為 文:劉韋瑋

近年政府大力推動「文化+旅遊」,市區經濟與街頭活力的議題再次躍入大眾視野。最近有議員在立法會提出重設行人專用區的建議,隨即引發社會熱烈討論。然而,多名直選議員與地區人士隨即表達強烈疑慮,甚至直指若未經周密考慮便贸然重來,無異於「慷他人之慨」。這場爭議的背後,反映出市民對過往經驗的餘悸,但大家是否就此對「行人專用區」這概念退避三舍?其實,問題不在於「行人專用區」本身,而在於我們過往缺乏有效的管理體制。

提及行人專用區,本港市民自然會想起當年的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並非新鮮事,早年的西洋菜街也曾帶來無數熱鬧的夜晚。設立的初衷,本是為了在人車爭路的繁忙鬧市中騰出空間,改善行人環境。然而,由於過往缺乏有效的監管與長遠規劃,該處專用區逐漸偏離本意,演變成街頭賣藝者的專用場所。在缺乏門檻與框架的情況下,部分表演者為爭奪有利位置爆發糾紛,更有人不惜開大音量吸引眼球。

當局過往僅靠《公眾地方妨擾條例》或有限的人力巡查,根本無法遏止鋪天蓋地的音響噪音,形成了嚴重的噪音滋擾與阻塞交通問題,令樓上居民苦不堪言。最終在巨大的民意與輿論壓力下,政府於2018年不得不實施「殺街」。

然而,放眼世界各地,行人專用區在許多大城市如倫敦、東京,以至韓國首爾的弘大商圈或內地城市,都運作得相當成功。外地同樣面對過市區密集的挑戰,但為何別城能將其轉化為璀璨的文創名片,香港卻走上「被迫取消」的道路?關鍵在於當局在選址、規範及監管方面的全面性。

外地城市的成功,建立在嚴格的發牌制度、分區管理及即時執法之上。例如劃定指定區域作為靜態文創市集,或要求表演者必須申請許可、限制音量分貝與表演時段,並由警務或執法部門嚴格監督。相反,香港過往採取「不干預、不審查」的放任態度,反而令公共空間陷入「公地悲劇」。

正如文體旅局局長羅淑佩及地區代表所言,對於重設專用區必須採取極為審慎的態度,兼顧現實與民意。這並不意味著要永遠封殺行人專用區,而是提示了若要「復活」行人專用區這一概念,就必須徹底革新管理模式,當中包括:

  1. 精密選址,避開民居: 吸取西洋菜南街商住混合的教訓,未來的選址應優先考慮商業密度高、樓上民居較少的街道或海濱長廊,從源頭減少對居民的打擾。
  • 重塑內容,鼓勵靜態文化: 引入靜態文化藝術展示、文創手作市集或優質展覽,減少高分貝擴音表演的比重,打破「專用區等於旺角大歌廳」的刻板印象。
  • 實行考核發牌與總量管制: 建立表演者登記及發牌制度,嚴格限制表演者數量,並劃定指定空間與時間段,配以嚴格的音量分貝上限(如強制使用配備限幅器的音響設備)。

4. 跨部門即時執法: 賦予執法人員明確權限,對違規音量或非法佔用空間者即時發出告票甚至註銷許可。只要「規範」做好了,行人專用區未必不可為。

行人專用區是振興市區經濟、展現城市文化活力的優質載體。過往的失敗是管治思維與規範體制的缺位,而非概念本身的罪過。只要政府展現決心,多動腦筋做好前瞻性的規劃與監管措施,在保障居民安寧與推動城市活力之間取得平衡,行人專用區絕對可以在香港煥發新的生命力。

文:
劉韋瑋
資深傳媒人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昭傳媒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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