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定國稱23條立法社會普遍已有共識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林定國稱23條立法社會普遍已有共識

《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為期一個月的公眾諮詢期明日屆滿。立法會的《基本法》23條立法委員會今日召開首次會議,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目前正分析諮詢至今收到的意見,認為社會普遍已有共識,要盡快完成23條立法工作,形容立法是拖延了差不多27年的憲制責任,亦是香港能夠全心全力聚焦併發展的大前提。

林定國指,律政司的草擬工作進行得如火如荼,會盡快敲定立法建議並提交立法會審議;特區政府承諾一定會竭盡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工作。

林定國表示,立法會沿用香港普通法制度下一貫常用的法律草擬方式、技巧和習慣,在實際可行範圍內,確保法律條文仔細清晰,會就較關鍵和重要的特別用語,例如「國家安全」、「境外勢力」和「勾結境外勢力」等,作出詳細定義;罪行條文亦會清晰列出甚麼行為或情況,再加上甚麼意圖,才會構成犯罪。

他又指,在適合情況下,條文會列出是否有例外情況或免責辯護,以及必須符合的條件;如果某項罪行有域外效力,亦會訂明相關適用對象和範圍。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立法建議的方針,需全面落實《基本法》23條、《5.28決定》及《港區國安法》的要求,完善特區維護國安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確保完整管用、有效應對過去和現在的國安風險及威脅外,亦必須在執行方面切實可行。

他又指,經考慮後,立法建議中可以獨立存在的罪行條文,例如叛國罪、叛亂罪、境外干預罪等,可以收納在建議條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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