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加開特別會議 首讀及二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
立法會今早召開特別會議,就《基本法》23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進行首讀及動議二讀,草案下午將交法案委員會審議。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23條立法是特區的憲制責任,已經耽誤了超過26年,政府和立法會是必須攜手,盡一切努力,盡早完成立法,確保國家安全可以早日得到有效維護。目前並沒有立法的死線及時間表。
梁君彥在會後指,立法會有責任與政府合力堵塞國家安全缺口,立法是有必要性和迫切性,因此按照議事規則規定,召開特別會議,形容在本屆立法會完成23條立法,議員是肩負歷史任務、光榮使命,責任重大。
梁君彥又指,部分到北京出席全國兩會的議員,已來往北京兩次或特意從外地回港,雖然他前一日才通知議員加開特別大會,但不少人仍能趕及回港出席,又指相關法案委員會將會盡力審議條文,履行憲制職能。
保安局長鄧炳強表示,特區曾經經歷過國家安全受到嚴重威脅的時期,尤其是2019年「港版顏色革命」和「黑暴」,帶來難以忍受的慘痛經歷;現今地緣政治更加複雜多變,國安風險是無日無之,外部勢力的干預手法層出不窮,威脅可以突如其來,特區政府必須堵塞國家安全的缺口,盡早完成立法工作,早一天完成立法,國家安全受威脅的風險就少一天。
鄧炳強又指,諮詢期間收到的意見當中,有98.6%支持23條立法,顯示立法有很強大的民意基礎。草案已清楚界定各項罪行,而且訂有適當的例外情況和免責辯護;根據刑事法的一般原則,有關罪行需要證明被告有犯罪意圖,無辜者不會誤墮法網。
鄧炳強表示,草案關於執法權力、訴訟程序和其他完善法律制度的建議,都是經過審慎考慮,並列明運用相關措施的條件、限制和給予批准的機關,體現草案採取的措施,將完全遵守《基本法》下對人權的保障。當局已經就草案制訂文件,講述維護國家安全和保障人權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