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4生女藏汽油彈原料案判感化 上訴庭指原審法官犯錯下月再提訊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中4生女藏汽油彈原料案判感化 上訴庭指原審法官犯錯下月再提訊

律政司就一名中4女學生藏有汽油彈原料的案件判刑過輕,向上訴庭提出刑期覆核,認為應考慮判拘禁式刑罰。上訴庭法官認為案情嚴重,指原審判刑前,犯下錯誤,只索取感化報告,並無索取教導所等一系列報告,排除判處拘留式刑罰選擇,法官決定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再提訊。

16歲女被告去年9月底,在天水圍一間學校外張貼文宣時,遭警方截查,警員在她身上搜獲一個內含乙醇的玻璃樽、一樽消毒藥水、一罐白電油、一些白色粉末、一些錫紙以及毛巾等物品,懷疑屬汽油彈原料。被告早前承認一項管有適合並擬作非法用途工具罪,在屯門法院少年庭被判12個月感化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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