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媒女記者抗警罪成原被判緩刑 裁判官自行覆核決定下月再宣判 - 昭傳媒 UniqueMedia.hk
     

網媒女記者抗警罪成原被判緩刑 裁判官自行覆核決定下月再宣判

一名網媒女記者去年5月旺角示威活動期間,在洗衣街公廁內反抗截查警員,被裁定抗拒警務人員罪成。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原先判被告監禁及緩刑,但其後重新開庭,指有關罪行不能以緩刑處理 ,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7日重新判刑。

27歲的網媒女記者何家欣一度被判監四周,緩刑兩年,自行離開法院。不過主任裁判官嚴舜儀發現有關罪行不能以緩刑處理,因此召回被告及代表律師重新開庭並作出覆核,案件將押後至7月17日,重新判刑,期間被告可保釋外出。

案情指,她在去年5月11日在洗衣街女廁內,抗拒四名正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裁決時指,截查被告的女警身穿制服,而被告高呼「死黑警」,顯示被告清楚知道警員身份,而被告大聲呼叫,造成廁所外的人起鬨,是為脫身製造機會,女警用雙手阻止被告離開,但被撥走,法庭認同被告故意阻擾女警。

主任裁判官嚴舜儀。

不過,散庭後約2小時,主任裁判官嚴舜儀發現有關控罪不能判處緩刑,因此再開庭,並且道歉,承認判決有誤,坦言緩刑與即時監禁會有落差,而這個落差由她造成,又說「必須覆核自己」,最終押後案件至下月17日判刑,期間索取社會服務令及背景報告,被告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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