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仲尼﹕《國家發展規劃法》涉港澳條款顯示中央對港澳的支持
全國人大正在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草案當中有涉及港澳條款,全國人大代表、香港立法會議員陳仲尼指出,這充分顯示中央對港澳的關心和支持,特別是草案列明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主動對接國家發展規劃,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陳仲尼表示,這既是中央對港澳特區政府的期許,亦是香港社會的共識,一定會全力支持。
《國家發展規劃法》(草案)分為6章,即總則、國家發展規劃的編制、國家發展規劃的審查和批准、國家發展規劃的實施、國家發展規劃實施的監督、附則,共38條。制定《國家發展規劃法》,是將長期形成的成功經驗和有益做法轉化為法律制度,有利於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發展規劃相關工作。
這是國家首次就國家發展規劃立法,在第六章「附則」中增加了被稱為「涉港澳條款」的第三十七條,明確國家堅持「一國兩制」方針,支持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主動對接國家發展規劃,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
增加對港澳的條款,反映了習近平主席高度重視香港、澳門特區主動對接國家發展規劃。陳仲尼表示,習近平主席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二十五周年大會上指出,「中央全力支持香港抓住國家發展帶來的歷史機遇,主動對接『十四五』規劃等國家發展戰略」;去年十二月十六日,習近平主席在會見來京述職的李家超、岑浩輝行政長官時再次強調,「特別行政區政府要主動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更好融入和服務國家發展大局」。
陳仲尼說,這一原則性規定為港澳參與國家發展規劃搭建了法律橋樑,使港澳與國家發展的銜接從政策引導上升到法律規範層面,更具穩定性和權威性。
